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赋权工作
根据四川省《关于四川省赋权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利事项(第二批)行政处罚(森林草原防灭火部分)的指导意见》实施的通知,3月26日,甘洛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邓明华带领县公安局及县林草局执法办负责人赴团结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赋权专项督导工作。
督导组实地督导了团结乡森林草原防灭火赋权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强调森林草原防灭火赋权工作的重要性,在座谈会中邓明华副县长做出重要指示:1、要求乡镇严格落实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赋权工作2、要求县林业和草原局要通过加强培训、联合执法等方式,做好乡镇承接行使县级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处罚权工作,要积极对接县林业草原局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处罚工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要求乡镇在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处罚当中要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抓;及时处理,及时整改;网络舆情要及时公开;树立极限思维;责任体系要理顺。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委委员、执法办主任罗磊在座谈会上对森林草原防灭火赋权工作的重要性再次进行了强调并在座谈会上通报了目前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赋权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汇报了目前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森林草原赋权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求各乡镇压实责任对野外用火等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定的行为严查、严打、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